童年的那盏灯——读《朝花夕拾》有感

读本:《朝花夕拾》,鲁迅 著,人民文学出版社

第一次读《朝花夕拾》是在中学课堂上,老师领着逐字逐句地讲,反而读不出什么味道。这次重读,没有考试压力,也没有笔记任务,只是坐在窗边,随便翻开一篇,却读得停不下来。

书里的鲁迅是另一个样子。文字里有绍兴街巷里的气味,有长妈妈宽大的背影,也有百草园里草木虫鸣的记忆。他写自己小时候如何盼着去看五猖会,父亲却偏在出门前叫他背书;写藤野先生用红笔一条一条地订正他的解剖图讲义;也写故人旧事在岁月里的起落。这些片段像平常的人情琐记,却因为写得细致而显得耐读。

不必说碧绿的菜畦,光滑的石井栏,高大的皂荚树,紫红的桑椹;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,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,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。

——鲁迅《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》

这段写百草园的文字,读来仍有清晰的画面感。过去读课文时只顾着记"碧绿"对"光滑",这次重读才慢慢注意到记忆本身的珍贵。所谓"朝花夕拾",拾的正是这些被时光留下的片段。

读完全书,印象较深的是文字里的克制。哪怕是写亲近的人和旧日的事,语气里也保留着一点距离。也许正是这点距离,让情感显得更耐读。

这次重读,算是给旧书补上一段简单的阅读札记。以后再翻到这些篇章,也许还能想起此刻的心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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